阳光采购

转发《关于2007年药品阳光采购挂网结果采购期限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由于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按《2007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中“网上限价竞价采购周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的规定,即从2007年5月1日开始顺延执行一年。请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充分做好入围挂网药品的生产和储备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供应。

特此通知。

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编辑2008年1月11日
来源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